化工儀器網手機版
移動端訪問更便捷《建筑施工顆粒物控制標準(征求意見稿)》發布
2020年10月26日 09:38:28
來源:化工儀器網 點擊量:7418

大氣污染是當前我國面臨的重要環境問題之一,目前建筑施工揚塵、道路揚塵等揚塵源仍是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浙江、江蘇和上海均頒布了建筑施工揚塵監測與監管的相關管理要求。
【化工儀器網 政策標準】大氣污染是當前我國面臨的重要環境問題之一,目前建筑施工揚塵、道路揚塵等揚塵源仍是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浙江、江蘇和上海均頒布了建筑施工揚塵監測與監管的相關管理要求。
而為進一步加強長三角區域建筑施工顆粒物的防治與管理、推薦建筑施工顆粒物在線監測儀器的互認,加快在線監測儀器的安裝和執法應用,有必要制定長三角區域建筑施工顆粒物的控制標準,并統一監測方法。在此背景下,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共同組織起草了《建筑施工顆粒物控制標準(征求意見稿)》。
《建筑施工顆粒物控制標準(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有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顆粒物控制要求、監測要求、實施與監督等,適用于于建筑施工顆粒物控制與管理。另外,市政工程、干散貨碼頭堆場等揚塵開放源也可參照該項新標準執行。
新標準提出,顆粒物的控制要求有:監控點自整時起依次順延15分鐘的顆粒物濃度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單位為mg/m3。每小時有4個15分鐘平均值,每個日歷日24小時共有96個顆粒物15分鐘濃度均值,超標次數指一個日歷日15分鐘平均值超過監控點濃度限值的次數。監控點濃度限值和達標判定依據見下表1和下表2:


另外,根據HJ 633判定IAQIPM2.5在200到300之間時,實測值扣除 0.2 mg/m3 再進行評價;IAQIPM10在200到300之間時,實測值扣除0.3 mg/m3 再進行評價;當兩者同時出現時,實測值扣除0.3mg/m3再進行評價。
建筑施工顆粒物的監測方法、系統組成、系統技術指標、監測點位與設備安裝、數據采集、數據有效性、系統驗收、系統運行維護和質量保證應符合該項新標準附錄A《建筑施工顆粒物在線監測技術要求》。數據傳輸協議宜符合該項新標準附錄B《建筑施工顆粒物在線監測數據傳輸要求》。
在附錄A中,關于建筑施工顆粒物在線監測技術要求,標準規定:1.顆粒物在線監測儀應由顆粒物樣品采集、流量控制、監測終端等組成。2.氣象參數傳感器應由風向、風速、溫度、濕度、氣壓傳感器組成。3.視頻監控儀應由攝像頭和云臺或球機組成,用于對建筑施工活動與管理情況進行視頻實時監控,并可按設定值采集現場施工作業視頻或圖片等。4.數據采集儀應由主控系統、數據采集模塊組成,用于采集、傳輸、存儲與處理各種監測數據,并按后臺服務器指令或定時向后臺服務器傳輸在線監測數據和設備的狀態參數等。
此外,顆粒物在線監測應采用基于連續自動監測技術的顆粒物在線監測儀,其技術性能指標應符合表 A.1 的要求:

更多詳情請點擊以下附件:
相關閱讀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在建材和珠寶玉石領域組織開展2025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活動,本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包括5個項...2025-07-21 14:31:15
-
7月11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江西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管理辦法》,標志著江西省在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領域邁出了重要的一步。2025-07-19 10:30:00
-
連續四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國“十四五”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發布
“十四五”以來,我國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更加活躍,成為帶動全球綠色低碳技術發展的重要力量。2025-07-18 13:29:39 -
工信部公布128項行業計量技術規范,其中包括甲硫醇氣體檢測報警器、掃描電化學顯微鏡、惡臭氣體檢測儀等儀器設備。2025-07-17 10:15:47
-
近日,北京市豐臺區生態環境局就“2025年監測能力達標建設及實驗室改造建設項目”發布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為849.997萬元。2025-07-17 09:45:26
-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北京市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聚焦八方面任務,為處理好甲烷排放控制與能源安全、城市基礎設施平穩運...2025-07-16 10:10:25
版權與免責聲明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②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③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