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上海島韓實業有限公司>>公司動態>>區分保健食品和藥品
從定義的含義上看,二者有本質區別,不能相互替代。保健食品不是藥品,僅有保健作用并無治療作用,因此,消費者患病必須到正規醫院醫治,以免貽誤病情。從概念上來看,保健食品是指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機體調節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質。
杜絕保健食品違法宣傳銷售,除了相關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以外,提高消費者自身的辨別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至關重要。因此,消費者可從以下幾個途徑辨別保健食品:
一是通過外包裝進行識別。精密天平 保健食品外包裝必須注明以下內容:保健食品品名、生產單位、批準文號、主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生產日期、保質期、注意事項等。消費者在選購時,首先要看清時間。
保健食品必須標有生產日期、保質期及食用周期。其次要看批準文號。保健食品外包裝上應印有專門的“保健食品”標志(圖案為藍色草帽形狀),其下方印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根據規定,批準文號標示方式為“衛食健字(××××)第××××號”(2003年6月前批準的)或“國食健字(××××)第××××號”(2003年10月以后批準的);前面的四位數代表批準年份,后面四位數代表流水號;每個品種只有一個批準文號。第三要看保健功能。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規定,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及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的宣傳”,只能規定保健作用的適用人群、適用方法及食用量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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