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產品僅用于科研,不用于臨床
中文名稱: 櫟櫻酸,分析標準品,HPLC≥97.5%
中文別名: 櫟癭酸
英文名稱: Roburic Acid
英文別名: 3-[(1S,2S,4aR,4bS,6aR,9R,10S,10aR,12aR)-2-isopropenyl-1,4a,4b,6a,9,10-hexamethyl-2,3,4,5,6,7,8,9,10,10a,12,12a-dodecahydrochrysen-1-yl]propanoic acid
CAS號: 6812-81-3
分子式: C30H48O2
分子量: 440.7009
規 格 20mg
InChI: InChI=1/C30H48O2/c1-19(2)22-12-16-30(8)24(28(22,6)15-13-25(31)32)10-9-23-26-21(4)20(3)11-14-27(26,5)17-18-29(23,30)7/h9,20-22,24,26H,1,10-18H2,2-8H3,(H,31,32)/t20-,21+,22+,24-,26+,27-,28+,29-,30-/m1/s1
分子結構: 櫟櫻酸 6812-81-3
密度: 1.02g/cm3
沸點: 528.5°C at 760 mmHg
閃點: 424.8°C
蒸汽壓: 1.4E-12mmHg at 25°C
櫟櫻酸,分析標準品,HPLC≥97.5%特別注意:
A. 實驗室標準品操作使用完畢后,請用封口磨具封好放回原處。
B. 未開封的標準品自生產日期起一年內有效,標準物質的有效期是研制單位根據穩定性研究數據,為了確保標準物質量值及不確定度的可靠性而確定的,因此,務必在有效期內使用。
C. 到期后未使用的標準物質也許仍舊穩定,對于一些批量較大、穩定性周期較長(如5年)的標準物質,研制單位有時會提供廷長有效期的服務,但是在標準物質的穩定性無法得到研制單位保證情況下,用戶如果繼續使用該標準物質,需自行承擔責任。
櫟櫻酸,分析標準品,HPLC≥97.5%是我司重點銷售品種,執行標準在業內處于水平,我司有專業的售后和技術人員全程指導,請放心購買,發貨時均會附上產品化驗單和送貨單,使用說明及用量方法,可提供正規的增值稅商業發票,物流,汽運,空運,順豐等方式送貨均可,款到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