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氧氣閥門選材要求
閱讀:989 發布時間:2020-4-16
高壓氧氣閥門選材要求
主體及內件材料選材,應遵循以下三原則:“高阻燃性”、“豁免壓力”、“低極限厚度”。
“高阻燃性”是指:在經受著火事故時,即不燃燒,也不呈現燃燒淬火性能的工程合金。
“豁免壓力”就是在可能發生微粒沖擊的高純度氧氣(99.7%)中不受流速限制的大壓力。
“低極限厚度”是指:適合于高壓氧氣閥門零件材料的小厚度,材料的厚度在可燃性試驗中是極為重要的變量,*,材料厚度越薄越容易點燃。氧氣閥門用的金屬或合金的厚度,不得小于JB/T 12955-2016《氧氣用閥門技術條件》標準中表3規定的小厚度。歐洲工業氣體協會制定EIGA《氧氣管道系統》IGC DOC 13/02/E標準的4.2.2.3條之處:“電鍍或噴涂的表面不能滿足要求,因為采用這種工藝達不到需要的厚度”。因此任何電鍍或熱噴涂的材料,都不能用于高壓氧氣閥門。
管路系統材料的選擇,受設計運行速度和可能的大運行速度的一些應用程序條件控制 ,這些速度是基于設備正常的運行和通風時,而不是在機械故障或其他異常情況下。速度是指在操作壓力、溫度和流量下的介質在管道內的平均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