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感應耐壓試驗裝置概述:
上海電力安裝資質四五級辦理該耐壓試驗裝置是根據國標GB1094.3-85《電力變壓器第三部分 絕緣水平和絕緣試驗》及GB6495-86《干式電力變壓器》規定的試驗方式、試驗電路組成的;由發電機組提供倍頻交流電源,經過倍頻發電機電源隔離濾波器濾除電源線路高頻干擾信號和發電機組諧波信號后,施加在變壓器的低壓端,高壓端感應出試驗高電壓,進行局放試驗。
本系統適合配電變及電力變感應耐壓、局放測試,系統背景噪音不大于5pc,局放信號清晰,是變壓器感應耐壓和局放測試的理想設備。
資質辦理 總則
上海電力安裝資質四五級辦理di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加強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保障電力施工企業依法進行工程承包與經營活動,結合電力工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從事火電、送變電、水電工程建設的電力部歸口管理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施工企業均執行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資質指企業的建設業績,人員素質、管理水平、資金數量和技術裝備等。
第四條 電力部建設協調司歸口管理火電、輸變電施工企業的資質,其中水電施工企業資質由水農司負責初審。
第五條 凡在中國境內從事承包電力工程活動的企業,必須按本辦法提交有電力主管部門認可的資質等級證書。
電力施工企業分類
第六條 電力施工企業按經營能力分為工程總承包企業和施工承包企業兩類。
第七條 工程總承包企業,指為建設單位提供*服務的智力密集型工程建設企業。它應當具備能力是: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施工管理、材料設備采購、工程技術開發應用、工程建設咨詢監理等。
第八條 工程總承包企業指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階段承包活動的企業。它應當具備的能力是:工程承包與施工管理。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以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總承包或施工承包,也可將總承包的工程項目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給其它具質條件的企業。
第九條 施工承包企業,指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承包的企業。它應當具備的能力是工程施工承包與施工管理。
第十條 施工承包企業可以直接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施工承包,也可為工程總承包企業提供工程分包,還可將所承包的施工項目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給其它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
資質審查
第十一條 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是對工程總承包企業和火電、送變電、水電施工承包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定級、核定工程承包范圍的依據。
第十二條 工程總承包企業和施工承包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由建設部組織制定、發布。
第十三條 申請資質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和施工承包企業應向電力部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業資質申請表、企業章程、營業執照;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件;
三、企業所有工程技術、經濟人員(含項目經理)的職稱(資格)證件、證明及關鍵崗位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四、企業的生產統計和財務決算年報表;
五、企業的驗資證明;
六、企業完成的代表工程及質量、安全評定資料;
七、其它需要出具的有關證件。
第十四條 工程總承包企業和施工承包企業的資質實行分級審批。一級企業資質由建設部審批;二級企業由電力部審批;三級以下企業的資質由各電力主管部門審批或審查。
第十五條 經審查合格的企業,由資質管理部門頒發《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分正本和副本兩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資質部門可根據企業開展工程承包活動的需要,核發《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一本、副本四本。
第十六條 新設立的施工企業,應當由資質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資質預審,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取得法人營業執照后,再到資質管理部門辦理資質審批手續。資質預審時企業需提第十三條中的有關資料。
第十七條 新設立的施工企業,無論資質狀況如何,其資質等級均應由低等級定起。
第十八條 企業集團核心層企業的資質,按其自的資質條件進行審查。
第十九條 企業應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所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圍進行承包活動。
第二十條 一個企業只能辦一個資質證書(指正本)。如果企業具有多種專業工程施工的能力,可在向資管理部門申請資質的同時,它專業工程承包范圍
第二十一條 企業發生分立、合并后三個月內,應向資質管理部門辦理資質注銷手續,并根據本規定重新申請企業資質。
第二十二條 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等,應在變更內容發生后一個月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出租、出借、轉讓、chu賣或復印《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二十四條 企業遺失《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必須在省級報紙或《中國電力報》上登記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