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流電動機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
2 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
3 定子繞組的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測量;
4 定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5 繞線式電動機轉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6 同步電動機轉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7 測量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絕緣電
8 測量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直流電
9 測量電動機軸承的絕緣電阻;
10 檢查定子繞組極性及其連接的正確性;
11 電動機空載轉動檢查和空載電流測量。
2.電壓 1000V 以下且容量為 100kW 以下的電動機,可按第 10 11 款進行試驗。
3.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額定電壓為 1000V 以下,常溫下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 0.5MD; 額定電壓為 1000V 及以上,折算至運行溫度時的絕緣電阻 值,定子繞組不應低于 1MD/kV ,轉子繞組不應低于 0.5MD/kV 絕緣電阻溫度換算可按本標準附錄 的規定進行;
2 1000V 及以上的電動機應測量吸收比,吸收比不應低于 1. ,中性點可拆開的應分相測量;
3 進行交流耐壓試驗時,繞組的絕緣應滿足本條第 款和第
4 交流耐壓試驗合格的電動機,當其絕緣電阻折算至運行 溫度后(環氧粉云母絕緣的電動機在常溫下)不低于其額定電壓 1MO/kV 時,可不經干燥投入運行,但投運前不應再拆開端蓋進 行內部作業。
4.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 1000V 以上或容量 100kW 以上的電動機各相繞組直流電 阻值相互差別,不應超過其小值的 2%;
2 中性點未引出的電動機可測量線間直流電阻,其相互差別 不應超過其小值的 1%;
3 特殊結構的電動機各相繞組直流電阻值與出廠試驗值差 別不應超過 2%
5.定子繞組直流耐壓試驗和世漏電流測量,應符合下列 規定:
1 1000V 以上及 1000kW 以上、中性點連線已引出至出線端 子板的定子繞組應分相進行直流耐壓試驗;
2 試驗電壓應為定子繞組額定電壓的 倍。在規定的試驗 電壓下,各相、泄漏電流的差值不應大于小值的 100% ;當大泄 漏電流在 20μA 以下,根據絕緣電阻值和交流耐壓試驗結果綜合 判斷為良好時,可不考慮各相間差值;
3 試驗應符合本標準第 4. O. 條的有關規定 中性點連線未 引出的可不進行此項試驗。
6電動機定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電動機定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
額定電壓 CkV) 3 6 10
試驗電壓 CkV) 5 10 16
7.繞線式電動機的轉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以下的規定
轉子工況 試驗電壓 (V)
不可逆的 1. 5Uk 750
可逆的 3.0Uk 750
:Uk 為轉子靜止時,在定子繞組上施加額定電壓,轉子繞組開路時測得的電壓。
8. 同步電動機轉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試驗電壓值應為額定勵磁電壓的 7. 倍,且不應低于 1200V;
2 試驗電壓值不應高于出廠試驗電壓值的 75%
9.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絕緣電阻,當與回 路一起測量時,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0.5M.Q。
10. 測量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直流電阻 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測得的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數值比較,其差值不應超 10% ;
2 調節過程中應接觸良好,無開路現象,電阻值的變化應有 規律性。
11.測量電動機軸承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有油管路連接時,應在油管安裝后,采用 1000V 兆歐表 測量;
2 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 0.5M.Q。
12.檢查定子繞組的極性及其連接的正確性,應符合下列 規定:
1 定子繞組的極性及其連接應正確;
2 中性點未引出者可不檢查極性。
13.電動機空載轉動檢查和空載電流測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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