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GB 18580-2017)堅決落實國家綠色發展戰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保護消費者健康,積極響應社會各界關切,提高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要求,標準技術指標與國際標準接軌。GB 18580-2017規定了室內裝飾裝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值小于等于0.124毫克每立方米,量標識E1,取消原標準的E2級。
新標準的甲醛釋放量值與ISO 16893:2016《木質人造板 刨花板》、ISO 16985:2016《木質人造板 干法纖維板》的規定一致;所有產品統一采用“甲醛釋放量測定—1立方米氣候箱法”檢測,與國際標準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釋放量測定 第1部分:1立方米氣候箱法》檢測方法一致,取消了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GB 18580-2017的發布實施,取消了原標準的E2級,提升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指標要求,迫使只能生產原標準E2級產品的企業停產或關門,推動企業引進低甲醛、無甲醛添加的膠黏劑新技術進行轉型升級,生產更環保的產品,有力地推動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產業的綠色發展。
由于甲醛是危害人體健康的有害物質,是影響室內空氣質量和環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人造板、木質地板等木質制品在生產過程中會使用含甲醛的膠黏劑,在使用過程中會釋放出一定量的游離甲醛,危害消費者健康,影響人居環境質量。各國對此都高度關注,并嚴格規范管理。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標準制修訂工作。2000年前后,社會各界反映室內裝修污染嚴重,其中作為室內裝飾裝修材料的主要原料和產品——人造板及其產品的甲醛釋放量沒有標準規范,消費者健康無法保障,市場監管缺乏依據。為此,原國家質檢總局下達了《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等10項“室內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量”國家標準制定計劃,并于2001年12月10日批準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GB 18580-2001)。
2006年前后,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歐盟、美國和日本等先后發布了新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標準,提高了甲醛釋放量要求。隨著社會進步和消費者對消費品環保要求的不斷提高,社會各界也要求提高甲醛釋放量,國家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GB 18580-2001)原來的技術指標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產業轉型升級和保護消費者健康的需求,2007年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適時下達了《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計劃,啟動對該標準的修訂工作。經過多方努力,2017年4月22日新版國家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釋放量》(GB 18580-2017)正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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