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下打撈潛水泵底座時,安全措施至關重要,需從人員、設備、電氣、環境等多方面嚴格把控,以下是具體安全要點及操作規范:
一、人員安全措施、
1. 潛水員資質與健康管理
資質要求:潛水員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潛水證書(如 CMAS、PADI 等),具備水下作業經驗,禁止無證人員下潛。
健康檢查:下潛前 24 小時內禁止飲酒,確認潛水員無高血壓、心臟病等禁忌癥,若出現感冒、鼻塞等影響耳壓平衡的癥狀,應立即取消作業。
2. 潛水作業安全規范
設備檢查:
潛水服、氧氣瓶、供氣管道需逐件檢查氣密性(可通過充氣測試是否漏氣),壓力表、水下通訊設備(如對講機、信號繩)需確保功能正常。
深水區作業(水深>10m)必須使用臍帶式供氣系統(由地面持續供氣),避免使用開放式潛水裝備導致氣源不足。
下潛與作業時間:
下潛速度控制在 10m/min 以內,每下潛 10m 停留 1-2 分鐘做耳壓平衡;作業時間根據水深設定,通常水深 20m 時不超過 30 分鐘,避免減壓病風險。
地面監護:
至少 1 名地面人員全程監控潛水員狀態,通過信號繩(“1 拉前進,2 拉停止,3 拉返回”)或對講機保持實時通訊,若通訊中斷立即拉動信號繩召回潛水員。
二、設備與操作安全
1. 打撈工具安全使用
繩索與吊具:
選用承重能力≥底座重量 2 倍的高強度尼龍繩或鋼絲繩,避免使用磨損、斷股的繩索;吊環、吊鉤需通過拉力測試(如額定載荷 1.5 倍的靜載試驗),禁止使用銹蝕、變形的吊具。
浮力袋與起重設備:
浮力袋充氣前檢查閥門密封性,充氣量不超過額定浮力的 80%,防止過充爆裂;起重機操作時需由持證司機駕駛,起吊前確認底座固定牢固,吊臂下方禁止站人。
2. 水下障礙物與環境應對
障礙物處理:
作業前用聲吶或水下攝像頭勘察水底,清除水草、巖石等障礙物,若底座卡在縫隙中,禁止強行拉扯繩索,需用液壓工具緩慢擴張縫隙,避免設備傾倒砸傷潛水員。
水流與天氣監控:
實時監測水流速度,當流速>0.5m/s 或風力>4 級時立即停止作業;若遇突發暴雨,需快速將設備撤離至岸邊,避免溺水或設備被沖走。
三、電氣與防水安全
防觸電措施
若潛水泵未斷電,必須先切斷總電源并上鎖掛牌(“禁止合閘”),使用萬用表檢測泵體是否帶電,確認無漏電后再作業;若底座帶電(如電纜破損),需先用絕緣工具隔離電纜,再進行打撈。
2. 防水與漏電保護
潛水員穿戴的裝備需具備防水絕緣性能(如橡膠潛水服),水下照明設備需選用防水等級 IP68 以上的防爆手電,避免漏電引發觸電事故。
四、應急與救援準備
1. 急救設備與預案
現場配置:
急救箱內需包含止血繃帶、心肺復蘇(CPR)面罩、氧氣瓶(含減壓閥),作業區域 50 米內停靠救生船,船上配備救生圈、急救藥品及通訊設備。
應急流程:
若潛水員出現抽筋、嗆水等情況,立即通過信號繩召回,地面人員進行心肺復蘇并 10;若設備下沉,需標記位置后重新制定打撈方案,禁止盲目下潛。
2. 減壓與醫療保障
深水區作業(水深>30m)后,潛水員需進入減壓艙按規范減壓(如停留水下時每 10m 水深減壓 5 分鐘),避免因氮氣氣泡引發減壓病,作業后 24 小時內禁止再次下潛。
五、環保與作業后安全
1. 防污染措施
若底座油污泄漏,需在作業區域投放吸油氈,避免油污擴散污染水質;打撈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如繩索碎片、包裝材料)需全部回收,禁止丟棄在水中。
2. 設備歸置與檢查
打撈結束后,及時清點工具,將潛水裝備晾干存放,避免潮濕生銹;起重機、浮力袋等設備需進行性能檢測,確保下次使用安全。
總結
水下打撈潛水泵底座的安全核心是 “人員資質、設備可靠、操作規范、應急到位”,任何環節疏忽都可能引發事故。若對作業環境或自身能力不確定,建議優先委托專業打撈公司,以保障生命與設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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