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本文目的是為濕敏性塑料表面貼裝元件提供合理的操作,儲存及重新包裝指南。
2.0 應用范圍
本文適用于所有操作濕敏性塑料表面貼裝元件的分銷商。
參考文獻
4.0 背景信息
所選塑料表面貼裝元件應具備兩點:1.易受包裝破裂影響 2.表面貼裝過程中, 當暴露在高溫應力下,會因濕度引起故障機理。 為確保貼裝過程中濕敏性元件包裝完整,供應商應使用防潮袋封裝元件,并在 袋中裝入干燥劑,濕度指示卡,然后用標簽明確標出這些介質。如操作正確, 從密封日起,經干燥處理的包裝質保zui少12個月。當操作或儲存濕敏性塑料 表面貼裝元件時,必須嚴格遵守ESD操作程序。
5.0 材料
5.1 防潮袋
保護性防潮袋其柔韌性,靜電放電保護,機械強度,耐穿刺性必須符合 MIL-B-81705C,l型標準。袋子不應具有接觸腐蝕性。 不透明l型防潮 袋一般為多層,可熱封。水蒸汽穿透率(WVTR)須小于0.02 克/100 平放英寸 /24小時。袋裝元件儲存壽命取決于袋子材料及所用干燥劑數 量。
5.2 干燥劑
干燥劑材料必須滿足MIL-D-3464標準:無塵,無腐蝕性,吸收量符合 規定標準。干燥劑可部分或全部使用。每單位干燥劑在25℃,20%相 對濕度下,至少吸收2.85克水蒸汽。防潮袋中干燥劑用量詳見本章第 7.0節。
5.3 濕度指示卡
必須在防潮袋中放入濕度指示卡,以確定物品在水蒸氣中暴露水平。濕 度指示卡須符合MIL-L-883及MIL-P-116,方法ll標準。指示卡上圓 點數量及其辨率須符合ANSI/IPC-SM-786要求。
5.4 標簽
濕敏性集成電路包裝需要兩種標簽:ID標簽和警告標簽。 ID標簽底色為 藍色,zui小應為直徑的四分之三,符號和字母用黑色表示。警告標簽底色 為白色,至少應為3平方英寸,符號和字母用藍色表示。每個標簽所用具 體語言和顏色請參閱JEP113。
6.0 程序
6.1 質量檢驗
分銷商應收到在密封防潮袋中保存的濕敏性塑料表面貼裝元件。袋中裝有干燥劑和濕度指示卡。ID標簽應貼在“Product Package Label”附近的中間盒或包裝上,以確保操作儲存正確,從而保護產品。收到貨后,檢查中間盒是否損壞。如果損壞,拆開防潮袋,檢查袋子是否有破洞,撕裂或刺破情況,這些情況會導致袋中物品或防潮袋內層受潮。如果袋子損壞,按照您處置不合格材料的正常質檢程序處理產品。
6.2 打開防潮袋
如要打開袋子,應在密封口附近沿著袋子頂部剪開。要盡可能小心,以免 損壞物品。靠近密封口剪開袋子,袋子大部分區域都保持完好,可以再進 行密封保存。袋子一旦打開,應檢查濕度指示卡,確保其沒有過期。
注意:如果濕度指示卡上20%的點呈粉色,30%的點非藍色,元件暴露水 平已超出標準。產品必須重新烘烤并用防潮袋重新封裝,并在里面放入新 的干燥劑和濕度指示卡。可與供應商協商解決產品處置問題。
6.3 重新封裝包裝袋
從原來的袋子中拿出要重新封裝的元件后,剩下的元件在原袋中重新密封,并放入干燥劑和濕度指標卡。
遵照熱封設備制造商指南,在局部輕輕排空袋子,熱封口盡可能靠近末 端。袋子不應*排空,因為這會降低干燥劑有效性,并可能損壞里面 產品。
6.3 重新密封原袋(續)
檢查袋子密封質量和袋子情況,確保袋子*密封,且無穿孔。
注意:建議在打開包裝10分鐘內完成重新密封工作,以減少元件曝光 時間。在30°C/60%相對濕度環境下(按照ANSI/IPC-SM-786規定), 元件開袋累計時間不得超過0.5小時。如果超過,制造商標明允許的車 間壽命必須做出相應調整。
6.4 準備裝運元件
將準備裝運的元件放入裝有適量干燥劑及濕度指示卡的防潮袋中(見 本章第7.0節)。濕度指示卡應能讀出10%以下相對濕度。
遵照熱封設備制造商指南,在局部輕輕排空袋子,熱封口盡可能靠近 末端。袋子不應*排空,因為這會降低干燥劑有效性,并可能損壞 里面產品。
檢查袋子密封質量和袋子情況,確保袋子*密封,且無穿孔。
注意:建議在打開包裝10分鐘內完成重新密封,以減少元件曝光時間。 在30°C/60%相對濕度環境下(按照ANSI/IPC-SM-786規定),元件 開袋累計時間不得超過0.5小時。如果超過,制造商標明允許的車間壽 命必須做出相應調整。
6.4 準備裝運元件(續)
根據供應商推薦的車間壽命指南,應在警告標簽第2a部分中記錄曝光時間超過半小時后的調整時間。例如,制造商推薦的車間壽命為48小時,元件從袋中取出時間為3小時,那么應在警報標簽第2a部分記錄調整時間:車間壽命45小時。在標簽“包裝密封日期”部分上記錄當前日期,格式為“月日年”,“日期代碼”。不要把標簽貼在密封區。
7.0 干燥劑用量公式
每個防潮袋干燥劑用量取決于袋子表面積及水蒸汽穿透率,這樣可以保證 30℃下,內部相對濕度低于20%。
可用以下公式計算防潮袋干燥劑用量
U = 30.4 x C x A x R x m x DRF/B 其中,U =干燥劑單位數量,每單位干燥劑在25℃,20%相對濕度下,至 少吸收2.85克水蒸汽
30.4 =每月平均天數
C = 0.01面積常量
A =防潮袋內表面面積(in²)
R =防潮袋水蒸汽穿透率(克/100平放英寸/24小時)
M =zui大儲存時間(通常為12個月)
DRF =干燥劑折減系數( 30°C/60%相對濕度下,0.38)
B =20%相對濕度下,干燥劑zui低吸水能力(通常為2.85克)
各種尺寸袋子干燥劑數量,其中R = 0.02克/100平放英寸/24小時,M = 12個月,DRF = 0.38,B = 2.85,見表1。請注意,這些值僅作為參考, 需根據不同類型的包裝袋及干燥劑進行調整。
7.0 干燥劑用量公式(續)
如果防潮袋中裝有填充材料,可能需要額外的干燥劑。如果是纖維填充物, 每次需增加8個單位干燥劑,如果是合成填充物,每次需增加0.5個單位干 燥劑。
8.0 干燥劑儲存
干燥劑可在原有容器中儲存,前提是該容器在每次使用完后立即封好。容 器重新密封前,如果之前指示卡失效,應重新放入10%相對濕度指示卡。 如果打開容器后,指示卡顯示的濕度含量高于10%,應遵循廠家指導,對 干燥劑進行報廢或重新烘烤處理。
(以下示例均為假設) | ||||
袋寬 | 袋長 (英尺) | 袋子面積 (平方英寸) | 干燥劑計算 | 單位干燥劑 |
2 | 4 | 12 | 0.12 | 1 |
4 | 4 | 24 | 0.23 | 1 |
4 | 8 | 56 | 0.54 | 1 |
6 | 6 | 60 | 0.58 | 1 |
6 | 10 | 108 | 1.05 | 2 |
8 | 8 | 112 | 1.09 | 2 |
8 | 12 | 176 | 1.71 | 2 |
10 | 10 | 180 | 1.75 | 2 |
10 | 14 | 260 | 2.53 | 3 |
10 | 24 | 460 | 4.47 | 5 |
12 | 16 | 360 | 3.50 | 4 |
14 | 14 | 364 | 3.54 | 4 |
14 | 18 | 476 | 4.63 | 5 |
16 | 16 | 480 | 4.67 | 5 |
16 | 18 | 544 | 5.29 | 6 |
假設:
水蒸氣穿透率= 0.02 克/100平方英尺/24小時儲存時間= 12個月干燥 劑折減系數= 在30°C/60%相對濕度下,0.38干燥劑吸水能力= 2.85 克袋子面積= 2 x寬x(長度 - 1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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